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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1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警察学院委托,拟对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QDCG(2019)L009(2)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和2020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供货商招标,中标人在2019年的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和2020年的元旦节、春节等节日期间按照要求为学院在职教职工提供慰问品(粮油生活必需品),学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标人货款。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资金来源:学院自有资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磋商保证金: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月15日09时00分至2019年5月2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附楼一号门亭下行二十米四川勤德公司购买。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参与磋商的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自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5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本磋商邀请在四川警察学院官网的信息公告-招标公告以公告形式发布,(网址:http://www.scpolicec.edu.cn/)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附楼四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警察学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0830-360850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附楼负一楼(一号门岗下行20米)

联系人及电话:郭辉梅 0830-8566667(项目咨询)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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