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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四川警察学院学生权益服务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1日 17:18   文章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一、管理机制

学生权益服务中心作为学生组织,接受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领导和管理,日常业务受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和指导。学生权益服务中心依照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考核制度、保障制度及相关评价标准。严格各项成员管理规定,提升中心各部门凝聚力、执行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中心构成

学生权益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原则上由院学生会一名副主席兼任,同时兼任资助服务部部长,副主任2名由本中心秘书长、权益部部长兼任。权益服务中心下设四个部门,分别是秘书处、权益部、资助服务部、勤工助学部。四个部门各有分工履行相关职能,共同组建成学生权益服务中心。秘书处设置秘书长1名;权益部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2名;资助服务部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3名;勤工助学部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三、职能

学生权益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权益、开展资助服务”,切实做好相关扶助受困学生工作,关注学生现实需求,代表学院学生合理表达相关诉求。

(一)秘书处具体职能

秘书处是权益服务中心的中枢机构,负责权益服务中心与院学生会及其下属部门的工作对接;负责集中处理权益服务中心日常办公及中心运转。其具体职责和任务是:权益服务中心的人事及重要文字资料管理与存档;负责处理权益服务中心活动开展的前期策划、实行方案、活动照片、简报制作及后期加分等文档材料;对中心内部下属部门工作进行监察并在学期期末进行期末总结和考评。

(二)权益部具体职能

权益部以全院学生权益工作为中心,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反馈同学们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其具体职责是:收集全院学生对学习、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组织化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积极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回访整改效果,出具针对性效力综合报表和报告。

(三)资助服务部具体职能

资助服务部立足学院实际、依托广大师生力量,以“资助育人、服务学生”为宗旨,以“助学·筑梦·铸人”为根本目标。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宣讲党和国家及学院各项资助政策;开展感恩教育和诚信活动、宣传勤学成才励志典型;协助学院各学生大队和中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协助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整理、汇总国家及学院各项资助奖励和规范各项资助文档资料,及院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勤工助学部具体职能

勤工助学部面向全院受困学生,联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实现“按劳取酬,资助育人”,通过有偿劳动改善资助学生经济状况,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其具体职责和任务是:宣传学院勤工助学政策、与学院各个部门沟通协商,积极谋求和拓展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负责联系各个大队中队对申请上报勤工俭学同学情况了解和相关材料收集、负责联系勤工岗位部门对勤工助学同学到岗到位工作情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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