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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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教育思想大讨论系列活动研讨文章(二)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0:0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育思想大讨论系列活动研讨文章(二)

招生就业处

 

按照学院要求,招生就业处根据开展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通知要求,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意见:

一、招生方面

(一)创新招生宣传模式,适应新高考改革模式和学院双一流建设需要

根据四川省高考改革方案,调动专业系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做好以专业为导向的宣传模式。

(二)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长效性

加强招生宣传,是保证生源数量和质量的重要举措。尽管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重点宣传了公安专业人才招录新政,由处领导带队到四川各个地市州相关中学进行精准宣传,但仍有部分市(州)的考生及家长对公安专业就业情况了解不够。为此,必须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的区域针对性、宣传渠道的长效性,着力解决公安专业生源分布失衡问题。

(三)继续加大藏文一类模式预科生计划,争取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介于藏区一类模式预科生生源充裕,需求强烈,为继续强固藏区公安人才后备队伍,可考虑向省公安厅和省教育考试院争取面向藏区增加招生计划数,以为藏区培养更多警务人才。经多方争取政策,实现了针对甘阿凉三州少数民族学生的藏彝文一类招生模式,为解决藏彝区警务人才“考不出、招不回”的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建立对外对上的层级沟通协调机制

国家及省外的相关招生政策正在持续改革创新,我们必须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动向,紧密结合省内实际,主动对上汇报、对外协调,不断争取有利政策和支持,建立校内对外对上的层级沟通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体检体测的标准、队伍、经费等疑难问题。

(五)方便考生,贴心服务

本着“方便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在省公安厅、省教育考试院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创造条件,贴近考生,将体检面试点由2个发展至4个再至泸州、成都、南充、西昌、马尔康和康定等6个体检体测面试点。

二、就业方面

(一)根据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录体制改革人才培养定位,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是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毕业生主要是充实到执法勤务岗位。因此各公安专业应以此为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明确目标,落实领导责任,通过完善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部门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年终考评。定期召开学院就业工作会议,由分管院领导部署每年工作计划和下达就业工作任务。

(三)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

引进就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系部和学生工作处应明确就业工作专门负责人,完善就业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就业指导部门工作职能,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程服务、全面落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氛围。

(四)加强就业工作保障

进一步加强全程化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大学生就业核心竞争能力,尤其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生公务员考试培训力度,提高大学生公务员考试实战能力,进一步做好“双百”行动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就业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

(五)积极争取就业优惠政策

以全国公安联考要求为依托,积极向省公安厅提供建设性意见,保证人民警察招录质量和力度,争取省公安厅扩大对公安专业女生招录比例,解决我院公安专业招生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公安联考成绩一考定终身的机制,把学生大学四年的综合素质评定折合成一定分数纳入公安联考成绩。(已制定初步方案)

(六)提升就业信息服务能力

积极发动学生,借助学生的强大力量举办各类大型就业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就业创业氛围,努力拓展学生就业半径,以行业和地域为界搜集就业信息,并即时将就业信息推送到各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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