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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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零星维修工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0:0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维修工作的经济效益,降低成本,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信息发布,邀请广大建筑及维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加学院维修项目的比价程序。学院将通过比价确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担学院20万元(不含)以下维修项目的施工。现将近期维修项目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名参加比价。

一、维修项目

以下项目各项控制价在1000元以下,各项目须有三家及以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报价,按照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1、干训14—5室卫生间墙砖掉落,需拆除基层1.6㎡,粘贴相同玻化砖1.6㎡。采用室内移动脚手架。

2、2幢学生公寓309室卫生间尾冲管损坏,需拆除原尾冲管、地砖0.36㎡及砂灰层,更换尾冲管、粘贴地砖0.36㎡、灌注防水胶。

3、教学楼正大门花岗石掉落,需粘贴花岗石

4、七幢学生公寓A624室内卫生间尾冲管损坏,需拆除原尾冲管、地砖0.36㎡及砂灰层,更换尾冲管、粘贴地砖0.36㎡、灌注防水胶。

5、十幢A学生公寓501室卫生间墙体掉砖,需拆除松动墙砖、剔除基层,刷墙面防水胶、粘贴300*200相同或相近颜色花纹墙砖20块1.2㎡,卫生及建渣清除,采用室内移动脚手架。

6、十幢A学生公寓402室卫生间洗涤台漏水,需对洗涤台周围进行灌注防水胶。

二、施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质要求

(一)施工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维修类资质。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法人证明或委托证明。

10、可以提供正规发票。

(二)个体工商户条件要求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可以提供正规发票。

三、比价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相关资料至后勤保障处204办公室报名。

2、网络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okrap@qq.com。(请留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

(二)填报比价单

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下载本公告比价单,每个项目分别填写施工内容、报价。

(三)比价时间

本次公告中所有项目的比价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下午3:30。

(四)比价地点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比价单至后勤保障处204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将根据合理最低价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胡老师 0830-3129695 ,邮箱:okrap@qq.com

附件:《四川警察学院零星维修项目比价单》(需在电脑端打开并下载)

 

 

                                                                                                   后勤保障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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