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告 > 校务公开 > 正文
内容页

四川警察学院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6:2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警察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四川警察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党务、校务信息,为师生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学习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建立了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分别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分别挂靠政治部和院办公室,明确了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省委组织部、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了《四川警察学院关于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四川警察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党务和校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立足校情,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在2011-2012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公众提供了多种获知信息的渠道,方便公众知晓和查询。

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站容量大、查阅方便的特点,建立了四川警察学院门户网站,把学院网站作为公开学院信息的主要载体,及时调整充实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完善和丰富公开的内容,着力提高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升级改造学院校务公开栏、新闻宣传栏等,及时让教职工、学生以及公众知晓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规划信息、办事指南,进一步方便了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最新的教育教学信息。

三是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广播、会议、公示栏等载体将学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育教学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四、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实施细则》,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学校信息公开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党员发展、教职工培训、招聘等全过程,以及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的党务、校务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网站(http://www.scpolicec.edu.cn)是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scjy-bgs@163.com 是学院对外公开的电子信箱。学院网站主页开辟了“学院概况”、“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系部动态”、“学生工作”、“实践教学”、“实验教学”、 “招生就业”“图书馆”、“新闻动态”、“通知公告”“人事公告”等多个子栏目。2011-2012年,学院网站实现了扩版和升级,有效地保证了学院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其次是利用各种会议、文件、通知、校报、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简报等形式公开信息。

五、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校尚未收到要求公开学校信息的申请。

六、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校尚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七、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校尚未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1-2012学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中我们深知在落实《实施细则》过程中在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部门在认识上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部门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模块但无内容;有的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等问题。

在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门作用,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

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主线,推进信息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强化信息时效性,规范网站管理,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四川警察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川警察学院

2012年10月2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