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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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7:0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接受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的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现将我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为了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教职工依法获取学院信息,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四川警察学院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党务、校务信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受理院内外举报。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在2012-2013学年度,学院围绕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利用各类会议、公示栏、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主动及时发布信息。多元化的信息公开形式使全院师生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和查询学院相关信息。

此外,学院还建立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栏目,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科教学评估”、“书记院长信箱”,结合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大厅、教学楼大厅、食堂等设置了意见箱,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信息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建立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学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新闻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全面升级、完善和改版学院校园网

从2012年8月起,学院对门户网站和内网统一信息门户进行了再次升级改版,调整和充实公开目录和内容,新增“图片新闻、学校文件、警苑动态、研究生教育、招生就业、群众路线、整改工作”等7个板块,创建近30个部门主页,及时将信息在学院内外网上发布。截止2013年9月1日,学院通过OA发布到统一信息门户的学院内部信息达684条。各个职能部门共发布信息4562条,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学院办公室通过大事记的方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每月学院工作情况信息,全年共发布大事记共12期。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将学院建设发展、各项改革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职务晋升、干部轮岗和调整变化等基本信息。

2、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4、年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生源信息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新规定和细则,本年度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还利用学院电子滚动信息栏和招生就业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公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和就业信息。

5、教职工查询个人工资、借贷信息、公务资金信息;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

6、学生学籍管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管理办法和学生名单等,以及毕业生就业、学生评优评先、奖惩等信息。

7、学院教职工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各类评优评先、人才引进等过程及结果信息。

8、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训建设、校企合作等信息。

9、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申报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以及教育科学研究信息。

10、疾病防控、社会化管理,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以及后期保障与管理。

11、纪检监察对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所提意见、建议、投诉、求助受理情况和政策咨询解答等信访工作。

(四)更新和完善了《警苑在线》宣传网站

加大了对学院《警苑在线》宣传网站的投入和建设,全面升级和更新对外宣传网站。及时报道综合要闻、时政聚焦、院系传真、学生动态、教学实践等动态信息,全年共载356条新闻和图片。

三、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2012-2013学年度学校尚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在院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教代会和纪检监审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工作。2012-2013学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2013学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各部门公开的内容、形式等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

2、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信息管理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管理员的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对信息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制度建设。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完善征求意见环节,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4、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校园网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

5、加强信息公开考核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久、高效地开展。

                    

                             四川警察学院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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