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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完成2021年度实验室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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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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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11月17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评审2021年度实验室和信息化建设立项申报项目。周长明副院长、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围绕各项目组负责人关于项目建设的申报陈述,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对各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绩效性和资金需求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会后,会议的立项评审结果将报经学校审定并公布,纳入项目库后作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范围。

会议要求,一是各专业教学院系要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统筹规划,优化实验室结构,避免重复建设;二是项目建设要注重效益指标,强化实验室效能发挥,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绩效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实际效益,充分考虑实验室特色成效、教学成效和科研成效;三是公安技术专业实验室,要进一步完善已建成实验室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服务科研方面的效能,更好地支撑一流专业建设。公安学专业实验室特别是警察心理测训实验室,要整合现有资源,瞄准重点公安院校创建需要,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谋划,力争建设在全省具引领示范作用的专业实验室。(实验与设备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