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学生一食堂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2
浏览:

四川警察学院学生一食堂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警察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学生一食堂维修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LZCGJX(2017)1013

二、项目名称:学生一食堂维修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4.9万元,属自有资金。

四、项目简介:因工作需要,需维修学生食堂。

具体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外省企业需要具备年检合格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5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在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104)购买(节假日除外)。

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参与磋商的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1、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供应商自带U盘拷取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本次磋商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91815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磋商时间:2017091815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104。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警察学院外网(www.scpolicec.edu.cn)的“招标采购栏目”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警察学院

地 址:四川警察学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30-360850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104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0-227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