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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街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第二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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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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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仿真街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第二次)磋商公告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警察学院委托,对四川警察学院仿真街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第二次)组织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SCQDZCT(2018)L022

二、预算资金:人民币213393.00元

三、采购项目:四川警察学院仿真街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第二次)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2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七、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 9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 :00- 12:00,下午13:30-17:00在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附楼负一楼购买。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磋商保证金应提供陆仟元整的保证金,采取电汇、转账等非现金交纳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绵阳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2308002719100015547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月13日下午17:00前(备注: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由转款单位账户转出,转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缴纳)未按照上述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四楼

十一、本磋商邀请在四川警察学院官网的“信息公告-招标公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网址:http://www.scpolicec.edu.cn/)。

十二、采购人:四川警察学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0830-360850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附楼负一楼

联系人:郭辉梅 18808300606 0830-8566667(项目咨询、标书购买)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