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要求,现我院拟选取1家金融机构作为党费资金存放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四川警察学院党费专户用途
四川警察学院党费专户资金存放。
(二)选取范围
根据实际,选择1家机构入驻: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1家。
(三)合作方式
合作银行为四川警察学院党费经费开立专用账户,实时办理资金存取、账务管理等需求。
(四)合作要求
合作银行能按时完成系统对接,达到安全、保密的要求,同时,合作银行要服从我校的统一管理,遵守我院各项管理制度。
二、选取方式
通过综合考评方式确定银行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本次合作银行,如最高得分者为多人,则以与我院合作年限最长者为本次合作银行。综合考评表(见附件)。
三、合作银行资格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金融经营许可资格。具有较强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充足的资本,较低的不良贷款率,各项指标满足监管要求,较好的社会信用。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需提供资料: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年报复印件(如银行主页可查询,可不盖公章),资金存放安全及廉洁承诺书,综合考评表。
(二)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四川警察学院计划财务处。
五、其 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