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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二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12:3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二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警察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二餐厅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JCXY2020007

二、项目名称: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二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介:

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第二餐厅总面积约2000㎡,其中后厨面积约1000㎡,大厅座位数可容纳500余人。经营范围为学生提供综合品类的基本保障餐。第二餐厅就餐座椅、现有餐厨设备已具备可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但使用期间所产生的设备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移交的设备清单归还采购人。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要求四川警察学院和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06 25 日至 2020 07 02 9:00-17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招标部进行购买。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现场缴费,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有单位名称、介绍信用途、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有效时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对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查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07 15 09 3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开标室)。

九、发布形式:在四川警察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cpolicec.edu.cn/)“信息公告——招标公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警察学院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830—3608503(采购咨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13512(项目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830-2288700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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