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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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零星维修工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16:4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维修工作的经济效益,降低成本,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信息发布,邀请广大建筑及维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加学院维修项目的比价程序。学院将通过比价确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担学院20万元(不含)以下维修项目的施工。现将近期维修项目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名参加比价。

一、 维修项目

(一)零星维修

以下项目各项控制价在1000元以下,各项目都须有三家及以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报价,按照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1、教学楼门口梯步处地砖损坏2块,需维修更换;

2、干训休闲亭茶几钢化玻璃损坏1张,需维修更换;

3、3515教室门口瓷砖脱落9块,需维修更换;

4、3607教室左边储物木门损坏,需维修更换;

5、教学楼3楼大厅柱子瓷砖脱落25块,需维修更换;

6、教学楼4楼大厅柱子瓷砖脱落15块,需维修更换;

7、教学楼6楼大厅柱子瓷砖脱落6块,需维修更换;

8、教学楼4楼大厅吊顶破损,需维修处理。

(二)教学楼桌椅维修

须有三家及以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报价,按照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施工单位。维修内容及报价单详见附件2。

二、施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质要求

(一)施工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维修类资质。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法人证明或委托证明。

10、可以提供正规发票。

(二)个体工商户条件要求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可以提供正规发票。

三、比价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相关资料至后勤保障处204办公室报名。

2、网络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okrap@qq.com。(请留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

3、前期已提交过企业资质并审核通过的,可不再提交。

(二)填报比价单

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下载本公告清单,填写投标报价。

(三)比价时间

本次公告中所有项目的比价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下午3:30。

(四)比价地点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比价单至后勤保障处204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将根据合理最低价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李老师 0830-3129695 ,邮箱:okrap@qq.com

附件:1、《四川警察学院零星维修项目比价单》

2、《四川警察学院教学楼桌椅维修报价单》

(需在电脑端打开并下载)

后勤保障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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