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四川警察学院关于零星维修工程的公告(2024年8月27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7
浏览:

一、维修内容

1、10栋,A322门口墙砖(200*300)1块;B207阳台墙砖(200*300)10块;A135阳台地砖(300*300)1块;A117厕所地砖(300*300)3块;A526安装毛巾杆1个;B305焊接晾衣杆。

2、7栋,A609维修阳台门把手;A102墙砖(200*300)12块,阳条12块;B608维修防盗门;7B3-4楼梯花岗石(200*300)1块;B506墙砖(200*300)4块,阳条8块。

3、2栋,707洗手台做防水。

4、女生寝室,121墙砖(800*600)1块;131洗手台砖(600*60)3块;132洗手台砖(600*50)1块;133洗手台砖(600*50)4块;112、123、401、404、438、515寝室内贴脚线砖(600*10)共14块;315蚊帐杆2根;523、529吊顶角线2根。

5、学生一食堂窗口,花岗石墙板加固3块。

6、学生三食堂后厨55张300*300吊顶恢复。

7、学生一食堂原收餐处拆除墙面铝塑板、恢复吊顶。

预算控制价:5000元。施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行探勘现场,填写《四川警察学院零星维修比价单》,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施工单位。

二、施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质要求

(一)施工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维修类资质。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法人证明或委托证明。

10、可以提供正规发票。

(二)个体工商户条件要求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可以提供正规发票。

三、比价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相关资料至后勤保障处204办公室报名。

2、网络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422660901@qq.com。(请留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及时联系。)

3、前期已提交过企业资质并审核通过的,可不再提交。

(二)填报比价单

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下载本公告清单,填写项目比价单。

(三)比价时间

本次公告中所有项目的比价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请报价人密封好比价单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四)比价地点

后勤保障处204办公室。

(五)比价结果公示

比价结果在后勤保障处208办公室门口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林老师 0830-3161719,邮箱:1422660901@qq.com

附件:

1、《四川警察学院零星维修比价单》

后勤保障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