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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0:1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

一、概述

2020年,四川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制度要求,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校内民主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人事、财务、招生、建设、收费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

1. 通过学院网站、微博微信、校刊校报、校园广播、文件、会议纪要等便于学院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及其他主体知晓的方式公开学院信息,并在固定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学院信息。

2. 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含离退休老同志)、学生代表会,通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3. 以党务建设带动校务公开,通过党内专题民主生活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途径,领导干部访师生、查校情、解民情,及时畅通校园舆情和排解师生诉求,推动校务信息的公开传播和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明确了学校概况、学校章程、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工作、招生工作、资产与财务管理、对外交流等各项公开内容,使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 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学院章程、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 计划总结: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

3. 教学管理: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制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等信息。

4. 科研管理: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结果、科研管理制度等信息。

5. 招生就业: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学院招生计划、招生咨询、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

6. 学生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7. 师资人事: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 财务资产: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

9. 应急处置: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0.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院信息公开主要借助官方网站、OA办公平台、校报校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据统计

截至2020年10月22日,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新闻信息420余条;通过OA办公平台公开信息870余条;通过校报校刊公开信息360余条;通过官方微博公开信息176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10余条;以党委和学院名义发布公文150余份。

(四)招生、财务、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设有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布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并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每年准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录取人数、录取最低分等信息均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2.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合理编制学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在学院OA相关栏目公开;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学院在教代会上对上一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向全体参会代表汇报,并提请全体代表审议。

3. 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人事招聘信息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师生员工对学院校务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未因信息公开而受到举报、投诉等情况。

六、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

1.加强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公开事项办理效率和公开质量。

2. 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3. 规范各类办事流程,完善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管理等的工作流程,完善网上办事系统建设,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保障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井然有序和协调高效。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院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与规范化、高水平、专业化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不够;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深化和拓展;三是少数部门的信息编制不够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学院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确保将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四川警察学院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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