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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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学生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6:1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7-2020级各位同学:

为保障新学年学习、生活的顺利开展进行,请各位同学在2020年秋季开学伊始及时缴纳相关学杂费用。现将经学院院办公会审议通过的2020-2021学年学杂费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他相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别说明: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对疫情期间在校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进行了结算,应退费用纳入2020-2021学年度住宿费予以抵扣处理。故本次住宿费实际收费标准较往年有所差异。

 

二、缴费方式

(一)四川警察学院缴费大厅进入方式及缴费流程.doc(见附件1)

(二)助贷、退伍学生缴费说明

第一步: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含2020级新生)请登录四川警察学院学生缴费大厅查询本人应缴费数据:

第二步:如贷款金额≥应缴学杂费, 待贷款到达学校账户后,财务部门统一办理相关结算;

第三步:如贷款金额<应缴学杂费, 请将扣减助学贷款后的余款缴入学校账户。登录线上缴费系统“√”选“学费”项进行修改调整(其余缴费项可勾选不能修改)为需补缴金额“结算”即可。退伍学生学费减免同此操作,将“学费”项修改为“0”即可。

三、票据查验

电子票据微信通知与查验方法(四川高校)(1).docx(见附件2)

四、缴费时间

(一)2020级新生请于开学报到前一周登录“四川警察学院缴费大厅”进行缴费;

(二)2017-2019级学生于开学报到注册前及时登录“四川警察学院缴费大厅” 进行缴费。

附件1:四川警察学院缴费大厅进入方式及缴费流程

附件2:电子票据微信通知与查验方法(四川高校)

四川警察学院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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