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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第一届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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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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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3月生,教授,四川警察学院“教学名师”,中国警察法学会理事,中国警察法学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主任,泸州市第九届、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评奖专家组成员,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

长期从事民法、行政法的教学研究工作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厚实的学术积淀。近年来,共负责或者参研多项课题。其中,作为主承研人承担公安部公安理论与软科学研究项目“警察权的性质及规制研究——基于警察权救济的视角”、公安厅软科学研究项目“警察行政强制研究”课题,项目最终成果《警察行政强制研究》获泸州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公安院校“警察意识”培养模式研究》课题获四川省人民政府奖励的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四川省公安厅软科学课题《诱惑侦查研究》为国内第一部在该领域作出系统研究的专著,获四川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三等奖;《适应与完善:WTO后的中国行政法治》课题获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八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

2010年被评为四川警察学院第一届教学名师;2013年获得第一届“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荣誉称号;2018年4月获得四川警察学院金盾特别贡献奖,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2018年9月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