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黎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8月生,大学本科,教授,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四川警察学院国内安全保卫教研室一级调研员。教育部2017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侦查学学科评议组委员,四川警察学院社科联副秘书长,政协泸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访问教授。
长期从事《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侦查思维》等10余门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指导本科学生参加公安部举行的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竞赛获得二、三等奖10余次;指导研究生参加四川省第14届“挑战杯”获二、三等奖各1次;指导本科生在学术期刊发表22篇论文、研究生发表35篇论文。荣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次、三等奖1次。
主持在研省部级课题1项,主持或参加省部级、厅级、院级和横向课题11项;出版论著1部,主编、参编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10余篇。
获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省部级奖)1次;获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警学研讨会“优秀论文奖”2次;获得市政府一、二、三等奖,学院奖励,全国和区域性学术团体奖励若干。2017年相继获得四川警察学院“志祥园丁奖”,四川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学联七部门联合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