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卞宏波等6名同志的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学历结构,积极补充高层次人才到学院工作,经初步确定调任(调入)人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政审考察、学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流程,现拟调任(调入)卞宏波等6名同志到学院工作。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及相关调入人员规定的要求,现对卞宏波等6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拟从企事业单位调任人员
一、卞宏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5月出生,籍贯:吉林省辽源市,辽宁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二级警督警衔。
二、张学勤,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出生,籍贯:河南省封丘县,中国传媒大学传媒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三、叶 剑,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出生,籍贯:四川省泸州市,西南大学成人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成都师范学院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学院副院长(兼),副教授。
四、蒲 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3月出生,籍贯:四川省南部县,四川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泸州市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拟从公安机关调入人员
一、卢光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9月出生,籍贯:江西省高安市,东南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警衔。
二、张 俊,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91年5月出生,籍贯:湖北省巴东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读博士,现为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二级警司警衔。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7月29日。若有情况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与省公安厅举报中心(028-12389)或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0830-3113430),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组织人事处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