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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认定情况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8:0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97号)以及学院《关于评选2017-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经成果项目组申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现拟认定“铸魂 赋能 强纪——“三位一体”的新时代公安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建构与实践”等9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育新警、铸利剑、砺尖兵——新时代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等14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基于新工科的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教学模式创新与实践”等23项成果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及校外专家评议,拟推荐“铸魂 赋能 强纪——“三位一体”的新时代公安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建构与实践”等2项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推荐“忠诚实战创新融合推进的应用创新型交通警务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等4项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推荐“三位一体,双向耦合:公安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等11项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现将拟认定获奖成果与拟推荐申报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学院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杜乾举,联系方式:0830-2292390。

本通知附件中:1.四川警察学院拟认定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2.四川警察学院拟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四川警察学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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