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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四川警察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招生及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外教学点继续开展专升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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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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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学校成人教育部组织召开成人教育部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评议会,对法学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经充分研讨,会议一致认为开设法学专业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内的优势专业,结合了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予以保留,现予以公示。

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要求,拟保留四川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外教学点继续开展专升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并进行本年度备案。

特此对外公示,向社会收集意见建议。

公示期:2025年2月19日-2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电话:0830-228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