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教学院(系部):
按照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部署,现组织报送审核评估项目建设需求,内容包含条件建设、设备需求等。请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教学院(系部)根据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填写《审核评估建设项目申报表》,于9月19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20170639@qq.com。
联系人:李佳 18989126963
四川警察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教务处(代)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