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党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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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

中共四川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省纪委监委驻四川警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监察审计处(院纪委办公室)为其下设办事机构,在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审计三项职能。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学院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组织架构:

下设综合管理科、纪检监察科、审计科。

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学院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学院任命和聘任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监察对象正当行使职权。

3、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主管领导的安排,制订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领导:

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 赵邦国

电话:0830-3107331

监察审计处副处长 苏 丹

电话:0830-2298873

办公室

行政楼A401 电话:0830-2283231  0830-3110556

2021年5月